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
泰教师函【2015】13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举办2015年泰顺县中学生读后感
评比活动的通知
各学区教办,各中学:
为了切实落实泰顺县“小文学家”培养计划,鼓励引导我县中学生养成“好读书、读好书”习惯,营造浓郁的书香校园氛围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5年泰顺县中学生读后感评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
全县中学生。
二、来稿要求
1.来稿须是读一本书的读后感;要有真情实感,能对书中人物性格、情节构思、思想主题、语言风格等有自己的见解和感想。字数:初中生不少于600字;高中生不少于800字。
2.投稿需为word文档,正文为5号宋体字,作文标题为2号宋体字,标题下方用5号楷体字注明作者学校、年段、班级、姓名;作文末尾处写指导师姓名并附上电话、手机号码。
3.严禁抄袭。作者、指导师必须对所应征作品的原创真实性负责,如发现抄袭行为,取消本次参赛资格及参加小文学家评比活动的资格,已参加过县中学生读后感评比的文章不再参加本次评比。
三、参赛办法
1.本次征文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加,每位学生限一篇读后感参赛。各校应认真组织评选,按照分配名额,择优排名上报。
2.参赛单位在2015年10月15日之前,将参赛作品文字稿(一式三份)及《参赛作品登记表》送到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(305室)蓝其明老师处,联系电话:626213(教育网)。电子稿发至邮箱:tsxlqm@163.com;邮件标题注明“xx(学校)读后感评比”。
3.篇数分配。县城学校各15篇,10个班级(含10个班级)以上的学校各10篇,其他学校各3-5篇。
四、评选与奖励办法
主办单位将在2015年10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参赛读后感进行评选,分别评出高中、初中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指导师奖;初中优秀作品推荐10篇到市教研院参评。
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
2015年9月14日
附件
2015年泰顺县中学生读后感评比参赛作品登记表
填报时间:2015年 月 日
推荐单位名称 |
|
作品数量 |
(篇) |
经办人 |
|
职务 |
|
电话 |
|
|
学校排名 |
作者姓名 |
作者年段班级 |
作品标题 |
指导师姓名 |
指导师电话、手机(全号) |
备 注 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||||
|
|
|
|
|
|
|
注:此表可复制 第 页(共 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