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文件 泰教师函〔2016〕17号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各中小学(幼儿园),局直属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《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决定启动温州市及泰顺县2016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类型与对象 1.教科规划课题:指综合性较强的,对本校乃至区域的中小学(幼儿园)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。特别是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、教育管理、德育、校园文化、教育教学评价等(参考附件1)。 2.教学研究课题:指围绕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,加强课程建设,推进课堂变革,促进有效学习,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。面向各级教科研员、学校教学管理人员、一线教师等。 3.教师教育专项研究课题:主要围绕教师队伍建设,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。面向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及各中小学的管理干部和专(兼)职教师等。 4.教育技术专项研究课题:主要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、综合性或具体教育、教学、管理、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与装备应用研究的课题。面向教育技术管理部门人员、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(室)管理人员、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、教学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、实践基地(学校)教师、一线教师等。 5.教师小课题:指教师在具体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。面向一线青年教师。 温州大学面向基础教育课题立项申报对象调整为2016年度省教科规划课题、省教学研究课题,申报时间与要求另行通知。 二、申报名额 申报数 单位 课题 类型 市局直属(每校) 鹿 城 区 瓯 海 区 龙 湾 瑞 安 市 乐 清 市 永 嘉 县 平 阳 县 苍 南 县 文 成 县 泰 顺 县 洞 头 区 经开区 教科规划课题 2 15 15 10 20 20 15 15 20 8 10 5 5 教学研究课题 1 10 10 7 15 15 10 10 15 5 6 3 3 教师教育专项课题 1 5 5 3 6 6 5 5 6 3 3 3 3 教育技术专项课题 2 8 8 6 8 8 8 8 8 6 6 6 6 教师小课题 3 各县(市、区)教科室组织立项与管理 三、申报要求与程序 1.申报截止时间: 2.申报者认真填写《课题申报书》(含研究方案,见附件2)。确定研究类型和研究方向(在“□”形处请打“√”选择)。教师小课题课题组成员(含负责人)不超过3人,其他类型课题组成员(含负责人)不超过5人。其中课题负责人是否为温州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(含省特级教师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、温州市名校长、温州市名师、温州市名班主任)请务必在申报书、汇总表上注明。 3.教师小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,其他课题研究期限为1-2年;结题评奖时间统一在每年9月份,原则上不允许延期。 4.同年度同一申报者限报一项课题;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各类课题研究尚未结题的,不予受理。 5.各校及县直属各学校、单位务必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立项申报审核工作,填好各类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3),未按要求报送的课题均不参加立项评审。 6.《课题申报书》、汇总表文本材料各一份、汇总表电子稿(Excel格式)报送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科研部308室毛夏秋老师收,邮箱:tsjyjjks@126.com,联系电话:59287978。申报材料上传到课题管理系统的时间另行通知。 7.请各学校教务处或教科室做好课题立项申报培训工作,让本校或外校有课题经验的老师进行指导交流。如需科研部指导修改,请提前把电子稿和联系方式发到指定邮箱。课题立项申报范文请在附件里下载参考。 希望各校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工作。申报受理期间,如需了解、咨询有关情况,请与科研部联系(联系电话:59287978。短号679767毛老师)。 附件:(从温州教科研网下载) 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
关于做好温州市及泰顺县2016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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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温州市及泰顺县2016年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:2016-02-02 分享到: